摘要
据有关研究表明各地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花费的住院补偿费用约占医保基金的8%~10%[1]。为防止参保人员以第三人行为致伤冒领医疗保险基金,各地纷纷出台管理办法,加强意外伤害患者住院管理,例如,详化病例记录,由医院医保办出具意外伤害意见后医保经办机构才准予受理等。作为医保政策的执行主体及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能够对意外伤害住院患者的基金报销做出专业上的审查,可有效避免骗保行为,防范医保基金的流失,但是,意外伤害患者的审查取证一直是个难题。
出处
《湖北医药学院学报》
CAS
2020年第4期416-41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77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