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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入刑的认定困境及现实对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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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刑法适用性上来看,“医闹”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其违法本质并未改变,情节严重者则触犯刑法。但在执行上,“医闹”入刑后主要面临三方面司法困境,即涉刑罪与彼罪的界限模糊、立案标准不明确、量刑标准宽泛。破解困境的关键,在于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重新审视。在此基础上,提出以行为侵害主要客体为罪名认定依据、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损失为立案标准、细化“医闹”行为量刑等对策,以期能够对“医闹”行为的相关司法认定与判决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作者 陈冉 庄建利
出处 《邢台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133-139,共7页 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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