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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政策的利弊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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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对于建筑企业资质问题的探讨也不断增多,部分省市陆续开展了试点改革工作,出台了相关超资质或跨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具体规定。以南宁市为例,其出台的《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针对允许部分建筑企业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利弊,本文作如下探究。
作者 朱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招标》 2020年第8期26-27,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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