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时仲裁法律制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健全的基本指标之一,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商事案件类型和结构所出现的新特点,案件审理所涉法律制度和规则的特殊性对纠纷解决机制所提出的新要求,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背景,均为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本土适用提供了生长土壤。我国《仲裁法》在修改时需在立法层面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设定临时仲裁专门规则,创建一个新的仲裁系统,变仲裁机构导向体系为仲裁庭导向体系;确定临时仲裁的管理机构,避免临时仲裁陷入僵局;明确司法对临时仲裁监督和审查的限度,保障临时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235-243,共9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与临时仲裁的制度构建研究”(项目号18CFX083)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CIETAC内部非合意性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016YBFX09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