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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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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在公路施工项目中做搬运工,一次工作时被垮塌的水泥跺压倒。王某腹痛难忍,联系妻子将其搀扶回家休息。后因疼痛无法缓解,送医救治,并经行手术,休养20天后出院。王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却以无法证明其系因水泥垮塌受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出处 《农家致富》 2020年第1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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