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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低收入村年底“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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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的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江苏省现有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的562个低收入村基本消除;到2021年底,全面实现562个低收入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低收入村运转保障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集体经济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作者 包骅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家致富》 2020年第1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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