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主管部门职能,形成机关运行保障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保障、后勤服务逐步依托社会力量供给的运行机制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是基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施多年后,部分内容难以适应当前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发展需要,一些制度设计和具体条款存在实施主体不够明确、职责分工不够明晰、运行程序不够细化等问题,造成当前全国机关运行保障发展不平衡、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碎片化、权责不配套状况。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20年第7期46-47,共2页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