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对未成年人检察中的社会力量参与提出了新要求,对促进司法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矫治中的功能定位产生了重要影响。未成年人检察中的社会支持体系面临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方式和衔接机制不畅、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不明、质量保障和配套机制不足的挑战。因此,在传统模式基础上,未成年人检察中的司法社会工作应发展综合保护主义模式,既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和体系化的司法社会工作体系,又要根据社会工作理论从两方面建设具体制度。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5期54-57,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四川省软科学项目《完善刑事法律揋助机制实证研究》(2017ZR0139)
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刑事法侓援助中的中国图景》(2016-RKOO-OO2O4-ZF)
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2018年度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