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70、80年代部分福利国家进行改革以来,"准市场"成为继"纯福利"之后的另一种社会福利服务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许多国家纷纷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传统福利服务领域效率低下、自由选择不足、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但是改革目标依然要保持服务的福利性,政府责任也并未退却。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老年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本文以英国的"准市场"改革为例证1,对"准市场"福利服务模式的历程、要义进行廓清,以增进我们对"准市场"的理解和把握,为我国老年服务的政策行动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民政》
2020年第15期53-55,共3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