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的本质属性与实践性、应用性具有紧密关系,就学科意义而言,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是法学教育的首要目标,而应用型的达成应该符合系统性和逻辑性,应用的基础是"知识所学",应用的过程是"知识转化",应用的结果是"知行合一"。围绕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需求,构建"知识-技能-素质"三位一体的,贯穿"理论学习-实践训练-行业应用"全过程,综合递进式、交互式、融合式等教学改革在内的多维实践教学模式将有助于推动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基金
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法学专业模拟与实训系统建设项目”(2018022002028)“法学示范性‘课程思政’的教育教学改革”
成都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模拟法庭教学改革与竞赛实践研究”(cdjgb201706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