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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理顺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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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某与妻子育有大儿子胡甲、二儿子胡乙、女儿胡丙。早年,胡妻因与胡某发生争执被赶出家门,带着14岁的胡丙投奔了胡乙,胡某夫妇和三子女也在村干部见证下分了家,并约定胡某由胡甲赡养,胡妻由胡乙赡养。之后,成家立业的胡丙购置一套二手房落户在母亲名下,约定房子供母亲和胡乙一家居住,待母亲百年后,房子由胡丙所有。
出处 《人民调解》 2020年第8期37-39,共3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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