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受强势形象与司法人员入罪宽泛化理念的潜移默化,加上不够完善且缓不济急的前置法和政治需要的推波助澜,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法时常受到立法者与司法者的追捧和使用,往往以一种国家之利器、正义之使者的形象出现。对于前置法领域或是民刑交叉的灰色地带,刑法过多地进行强行介入,这导致处理过程中法的界限模糊,刑法和前置法之间交错纠缠。对此,要寻找合理路径解决民刑交叉的困境,处理好刑事违法性与前置法违法性问题,防止刑法的过度介入。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20年第24期69-70,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