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京剧等"大戏""大剧种"相较,河北秧歌小戏实可谓"小","小"便意味着情节简单、语言直白、结构粗糙、喜感有余美感不足等等。秧歌小戏长期处于默默无闻的地位,甚至完全被人们忽略和排斥。但是,秧歌小戏在大戏的阴影下长久地存活并不断散发出自身的魅力,自有不依赖于大戏、本戏的特殊形态和价值,在戏曲演进过程中,它不但对大戏、本戏的形成具有"过渡"作用,更有其自身的价值——文学的、审美的、民俗的和文化的,这是大戏、本戏无法替代也不能替代的。
出处
《戏剧文学》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138-142,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