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依法行政改革进程的推进,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领域得以深入发展。目前,面临着公众参与率低、形式单一陈旧、公众与行政机关的交流渠道不通畅等困境。突破这种困境,开创出一条有序的、法治化的制度出路,不仅需要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也需要在实践中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的多元化发展渠道,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效性。在此背景下,2020年5月18日通过的《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一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规章,在公众参与制度化的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出处
《群众》
2020年第14期54-5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