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务服务便利化是政务服务建设的目标,政务服务立法的关键在于实现政务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政务服务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行政许可,在行政上则表现为政务服务过程。要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必须从立法上对政务服务行为予以规范,对政务服务过程进行优化。随着我国“放管服”改革的深化,政务服务立法层出不穷。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制定有《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在地方层面,有些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了政务服务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020年5月15 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政务服务便利化维度对政务服务活动予以规范化,标志着江苏政务服务立法进入新的阶段。当前,江苏各地都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环境成为重中之重。这就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立法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出处
《群众》
2020年第15期65-6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