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工作中的职能、政策措施、资金投入、林地管理方式等方面都需做出相应调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研究和思考的问题。为此,根据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结合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防治工作现状,就林改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调研,提出以下看法,供大家讨论。
出处
《花卉》
2020年第18期277-2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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