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财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要求,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发布了政府会计的9个基本具体准则及固定资产应用指南、7个行业补充规定和11个衔接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不仅面对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变更,在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方面还会面临着很多问题。本文主旨在于探讨乡镇卫生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会计核算问题及存在核算难点。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人员提供学习、探讨、参考和借鉴的机会。
出处
《经济视野》
2020年第11期156-157,共2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