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校内巡察自广泛开展以来,其“前半篇文章”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整改落实作为其“后半篇文章”,在体系构建和实践成果方面都远没有达到相当的深度。本文运用戴明循环(PDCA)理论,分析了高校校内巡察整改体系各部分在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改进)四个环节中的运行,指出高校校内巡察整改必须在巡察办的统领下,明确主体责任,同时依靠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与合力,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实施“清单式”“督导式”“曝光式”“协同式”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以此高质量推进巡察整体工作。
出处
《智库时代》
2020年第23期290-291,294,共3页
Think Tank Era
基金
2017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专项)《高校党风廉政校内巡察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7SJA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