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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名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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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
出处 《北京人大》 2020年第8期16-16,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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