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金沙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水域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在正式发布的《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中,明确了金沙江(长江干流)重点水域的禁捕范围、禁捕时间、专项(特许)捕捞、执法监督管理等内容。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20年第17期28-2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