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0号)颁布以来,各地纷纷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建立了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但实施中,出现了三大系统概念不清、功能混淆的现象,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系统”)的引入受阻等问题,未能实现20号令所期望的“交易系统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交易系统在任一电子招标投标服务系统注册登记”的建设目标。
出处
《中国招标》
2020年第9期51-53,共3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