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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利诱奈我何 颔首流泪非丈夫——记抗日英雄金方昌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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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雁门关脚下的代县烈士陵园里,至今还保留着用鲜血写成的十四个红色大字:“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这是当时年仅20岁的共产党员金方昌同志在遭受敌人酷刑后,用手指蘸着身上的鲜血写下的。
作者 李连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支部建设》 2020年第25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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