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时期中国的盐政运作是否具有市场导向,一直很有争议。在贡赋体制下的明清中国,通过控制盐的流通以获取税收是盐政的主要目的,盐税征收状况由此很难与盐业市场的布局、规模及其变化相脱离。明代两广盐区中,广东和海北二提举司、粤东和珠江三角洲之间盐场生产规模的此兴彼衰现象,就充分展现了贡赋体制下市场在盐政运作中的意义。明初两广盐的开中、天顺成化间的余盐抽银和正德以后的潮桥榷饷,都是在中央与地方、尤其是地方军门及各级政府之间的税收博弈下,推动盐业制度不断调整的结果,同时这一过程也显示了市场在贡赋体制变迁中与贡赋的结合方式的变化。盐政运作是各级政府不断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盐利最大获益的过程。不同的时期,市场与贡赋的不同结合方式,由此形成不同的盐业布局的重构方式。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5-87,共13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明清华南沿海盐场社会变迁研究”(14CZS03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9wkzd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