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不能强行安排员工无薪轮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例】小周2018年毕业后在上海市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小周所在公司今年出口订单大幅减少,公司为控制成本最近作出一项决定,即将员工分为三批,轮流休假,休假期间不发任何劳动报酬,根据工作时间缩减为原来的三分之一,因此工资也相应调整为原来的三分之一。小周觉得公司的做法有些不妥,但说不清问题在哪儿。受同事委托,他前来找律师咨询:公司可以安排我们“轮休”并不支付工资吗?
作者 李勤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20年第22期63-6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