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6月1日,我国正式开启水资源费改税,并首先在河北省进行试点。相比于水资源费制度,水资源税在强制力、计征方式、税额标准、缴纳管理等方面更加完善。加强水资源税的税收基础管理,充分利用其“水从哪里来”和“都用到了哪里”的信息资料,不仅能加强对水资源使用状况的管控,还能提供更全面、准确、及时的水资源使用量与使用价值信息。文章通过研究河北省水资源税试点制度及与水资源经济核算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与澳大利亚的做法,尝试提出了基于水资源税制度的水资源经济核算实践方法,以求在进一步拓展水资源税制度的应用范围方面有所贡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17期4-10,共7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新环境下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环境责任审计研究”(项目批准号:15AZD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