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整体而言,我国农村地区国家治安力量介入较为薄弱,民间治安力量自净能力薄弱,农村治安态势不容乐观。农村治安治理面临"内卷化"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治安治理依然未能完全跳出传统的"维稳"窠臼和"严打"僵局,村民的安全诉求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因而无法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治本模式。而且,我们习惯于把城市运用效果较好的治理措施推广到农村适用,忽视了农村社会秩序、社会结构和治理资源的特殊性,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策略在农村运行面临更大的障碍。"善治"追求利益最大化,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手段多样性和过程协商性,这是目前农村治安治理所欠缺的要素,"善治"理应作为农村治安治理的指导方向和价值目标。为此,我们要设计一个现代化和本土化相结合的农村治安善治方案,既要区分城市和农村特点的综治策略,又要融治安治理于社会治理之中,推进多元主体合作共赢、多种手段配合共治,进而实现村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和国家政治稳定的目标。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40-148,共9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宗族文化两面性与乡村犯罪治理机制研究”(18SFB3014)
重庆市教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犯罪态势及治理现代化研究”(20SKGH023)
重庆市社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2019TBWT-ZD37)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项目“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犯罪态势及治理现代化研究”(2019XZQN-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