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驾驶汽车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这种新兴技术是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方向,但是它也存在着技术上不确定、网络数据安全、伦理上的社会风险。基于新兴技术的两面性,有必要发挥行政法的作用,通过刚柔并济的手段,构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监督、公众参与、行政救济等机制,从而系统地、全面地实现对自动驾驶的前瞻预防、约束引导和事后救济,确保自动驾驶技术安全、可靠、可控发展。
出处
《池州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Chi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