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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网红与商家的契约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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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量经济“所看即所得”,直播带货帮助电商从“货与人”转向“人与人”,开创了商业运作的新途径。但是,如何规范直播者与电商的合作行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2020年4月27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同时判决的两起案件,或可带来启示。
作者 秦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0年第18期58-5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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