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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性质及资产处置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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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1月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对政府投资基金进行了定义: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条进一步说明了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
作者 马卜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20年第9期47-49,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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