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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环节应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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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拍卖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第五十三条还规定,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拍卖从业人士就此提出困惑。
出处 《中国拍卖》 2020年第9期46-47,共2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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