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营山县:突出预防 以部门问责实效推动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对于责任的理解,营山县高山村第一书记刘春有了一些新认识。此前,营山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村驻村帮扶队员陈某入户较少,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因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管理不到位”,刘春被该县县委组织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以前只想到做好自己的帮扶工作,没有在管好队伍上花太多心思。通过这次问责,我更加清楚了自己身上肩负的管理责任。”刘春说。自去年9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以来,针对当前部分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对问责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问责开展不够精准规范等问题,营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压实部门问责主体责任,通过建章立制、抓早抓小,通过事前提醒教育释放的压力,催生解决问题的动力,形成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责任合力。
机构地区 本刊全媒体
出处 《廉政瞭望》 2020年第17期85-8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