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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疫情下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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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言政府储备物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实施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进行抗灾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特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资产,包括战略储备物资、铁道战备储备物资、储备棉、储备粮油、储备糖、储备猪肉、防汛抗旱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煤炭应急储备、石油储备、食盐储备、医药储备等。
出处 《齐鲁珠坛》 2020年第4期31-34,共4页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5

  • 1财会[2012]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S].2012.
  • 2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财政部令[2012]第68号.
  • 3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财政部4v[2012]第72号.
  • 4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s].财政部令[2012]第71号.
  • 5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圈财库[2013]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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