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交电商行为是基于传统电商行为而产生的。传统电商行为的主体性困境促使社交电商行为向主体间性方向发展,并使其具有主体间性特征,包括客体有用性向主体可信赖性转变、单一主体性向复合主体性转变。基于主体间性理论,社交电商行为是建立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交往行为,其模式的内部构造包括主观真诚性、客观真实性和规范正确性。此外,社交电商行为还存在反交往理性风险,包括主观真诚性缺失风险、客观真实性缺失风险和规范正确性缺失风险。第一种风险包括经营者欺诈和消费者欺诈,第二种风险包括商品和服务不存在、无法溯源(不符约定)、存在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第三种风险包括规范不存在、规范未被遵守、规范适用结果非正义。
出处
《改革与战略》
2020年第9期47-56,共10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中心横向课题“保健食品与直销行业治理研究”(2019K20505)子课题“社交电商行为监管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