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我们国内基本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各项经济活动逐步有序恢复,但2020年初政府为防控疫情颁布了一系列隔离等限制人员流动的禁令,致一些外贸合同履行受阻,一些外贸主体提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申请仍记忆犹新。本文通过不可抗力构成条件、法律效力等分析,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外贸合同履行受阻可以此为由请求免责,并提出不可抗力主张的一些程序要求。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第33期48-49,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