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治理价值理念的转型实现了环境法的功能,环境治理的制度功能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治理的过程是不断优化环境政策的过程。环境治理的规制性、规范性、文化认知性要素,分别形成了约束保障、秩序保障、价值保障的功效。环境治理法治化是解决生态危机、调控生态关系的重要举措,要注重环境治理制度创新的协同融合,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的互动,环境治理主体的协同及制度体系实施之间的融合。完备的环境治理法治化制度体系需要健全环境治理机制、立法制度体系、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和提高环境司法效能水平。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93-101,共9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实证考察与制度完善”(19BFX184)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资助项目“环境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SFWM2019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