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既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也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国家作为经济共同体的组成方式将影响其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存在形态与治理模式。传统上,人们通过税收结成经济共同体,通过纳税这种经济支付形式履行其公民的政治义务,并由此使税收国家获得了保障其作为公民之政治与社会权利的能力。近几十年来,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从税收国家变成了债务国家,作为纳税人的公民对国家的控制开始让位于各种债权人,使债务国家呈现出“债权人的统治”与“财产所有的民主”两种治理前景。债务国家的形成也会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影响,应当受到中国学界的关注。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1-75,156,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的工具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项目号:01171437012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