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教育内容的角度来说,“学习”是探究客观世界的认知性、文化性活动。在这种认知性、文化性实践活动中,学习者建构客体与自身的关系、建构未知世界与已知世界之间的关系,也建构知识与学习者自身之间的关系。佐藤学在《课程与教师》中指出:“‘学习’这一实践,是建构客体之关系与意义的认知性、文化性实践,同时是建构课堂中人际关系的社会性、政治性实践,也是建构自身内部关系的伦理性、存在性实践。”课堂研究需要从“整体的人”的高度,打破传统的教学论囿于“认知性维度”的局限,从三种实践的层面来开展。具体而言,“有效学习环境”中承认学习者是构成学习环境的核心参与者,赋予学习重要价值,也就是促进学生成为“自我调节的学习者”。它以“协同学习”为基础,个人的知识建构通过交互作用在协同过程中产生。在这一学习环境内的教师,承担着协调学习者的动机与成就感的重要角色。学习的情感、认知维度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
出处
《新教师》
2020年第8期1-1,共1页
Teacher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