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在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岗位上的员工,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基于尚未确认患有职业病而拒绝承担责任,许多员工对此无可奈何,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即使只是疑似也照样享有特权。疑似职业病未经检查确认,双方自愿也不得解聘[案例]赵女士曾在一家公司担任电焊工。2019年4月,公司提出解除与其尚有2年到期的劳动合同,并在和赵女士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一个月后,赵女士基于身体不适前往就医,被诊断为电焊工尘肺壹期,随之又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八级。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0年第10期15-15,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