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分成是联结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税收分成之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否有效以及怎样有效,不仅关系着我国社会民生福利水平的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政府间税收关系的调整与完善。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税收分成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实证研究表明:税收分成比例的提高将抑制地方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意愿,省际政府的税收分成率提高10%,省际民生性支出比重将会降低1.29%。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分税制下税收分成对地方政府民生性福利支出行为的促进作用,分税制应进一步发展完善,从税收"分成"向"分税"转变,以此来保障和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作者
牛富荣
贺冠勇
Niu Furong;He Guanyong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44-52,共9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8B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