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从经济主体还是从报告主体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都具备作为企业内部会计主体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研发部门符合准则概念框架中的主体内涵和特征。以研发部门作为主体对研发活动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研发活动边界清晰,完整揭示企业研发投入的资源来源和企业研发活动的全貌,总体反映出研发活动的效率,从而满足政府、股东、潜在投资者、债权人等重要利益相关者的关切,便于他们作出资源使用决策。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第19期152-153,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