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冯卫东先生在他的著作《为“真学”而教——优化课堂的18条建议》中对“真学”进行了诠释。什么是“真学”,“真学”就是“让学习真正的发生”。与此相对应,若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习没有真正的发生,这便是一种“假学”。认真研读冯卫东先生的这部著作,深入理解其精神,感悟其思想,再观照自己和他人的课堂,我发现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也存在着几种“假学”现象,值得大家警惕。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资助课题“初中道德与法治‘诚明’课堂构建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E-a/2018/07)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