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努力解决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然而,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不等于预算绩效的责任主体。本文揭示了相关概念之间边界模糊的现状及边界不清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对预算绩效责任主体进行学理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情形,界定了预算绩效的责任主体。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4-9,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浙江大学文科教师教学科研发展专项资助,项目编号:20170086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