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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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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指国家公权力强制要求行为人向受害人在实际损害之外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具有准刑罚的性质,学者称之为“穿着民事请求权衣服的刑事制裁”。①尽管被认为是现代民法的异体物,惩罚性赔偿却是民法源头中存在之物。
作者 梁展欣
出处 《判解研究》 2019年第2期43-68,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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