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兴音乐团体是我国艺术文化工作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是我国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的中坚力量。古筝素有“东方钢琴”的美称,以地方民营古筝学校为基础,组建新兴音乐团体可以有效解决人才不足、新建团体力量薄弱等问题。但是地方民营古筝学校与官办学校不同,民营学校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在运营以及教学体系方面也并不健全。所以如何使民营古筝学校更加规范化运营,使之与新兴音乐团实现结合,从而达到共同发展、共同促进的可持续发展局面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
出处
《艺术评鉴》
2020年第18期183-185,共3页
ART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