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风险社会中如何行动的问题非常复杂,但在我们已经走进了风险社会的情况下又必须思考这个问题,并需要寻找对此问题加以破解的思路。我们认为,开展行动应当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和认知方式、行动者的规模状况、行动方式的集权还是民主问题是三个最为基本的问题。在工业社会中,几乎全部社会建构和社会行动都是从自由与理性的原则出发的,或者说,是从属于自由与理性的原则的。但是,自由主义的方案在风险社会出现后宣告失败了,而马克思主义的方案却包含着广阔的前景。风险社会中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意味着行动体的规模是微型化的,而且,也只有在行动体的微型化中才能获得充分的灵活性,才能适应快速反应的要求。行动方式上的集权与民主之争构成了工业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而风险社会则使这种争论失去了任何意义。在风险社会中,我们需要致力于合作行动方式的建构,而合作行动则是对集权与民主的超越。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62-171,共10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项目号:12XNL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