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对称”(或“不对称”)相对于“对称”而存在。李政道认为,“对称”和“不对称”是自然辩证法的一对范畴。某种事物、现象、过程和规律,包括物质或能量的转换、运动,物质的条件、结构、属性和关系等在一定变换条件下的不变性,就叫做它们对于这些变换的对称性[1]。非对称就是在一定变换条件下,不保持不变性,亦即对称性的破缺。“非对称”最初应用在物理、化学、信息、生命等自然科学领域,随后应用到经济学、国际政治、军事战略等社会科学领域。
出处
《中国科技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0-12,共3页
Forum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基金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20年教研咨一体化项目“上海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