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农场所具有的内在制度优势,是现阶段中国"最适宜""最合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新时代国家农业政策的重点扶持对象。与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博弈时具备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组织治理效率较高。从行为动机上看,家庭农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更加注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经营特征上看,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化水平更高,更加具备生态自觉性和合作意识,更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整体上进入了"制度化的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形态",农业经营主体的兼业化、低质化趋势愈发严重,农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打破小农经济的这种制度锁定状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降低小农户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演化的交易成本,使小农户沿着"纯农户—家庭农场"或者"纯农户—兼业户—家庭农场"的路径演化。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3-101,共9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家庭农场的理论分析与培育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JBY129)
农业部经营管理司委托课题“全国家庭农场监测”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