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将其历史解释定义为:"以史料为依据,对历史事物进行理性分析和客观评判的态度、能力与方法。"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时空观念和史料实证为前提,以家国情怀为归宿,在历史学科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核心"。那么,"历史解释"素养的培育方略是什么,如何有效引导学生解释、评判纷繁复杂的历史,如何提高学生的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本文结合自己的一些教学实践略谈一二,敬请各位方家和同仁不吝赐教、指导。
出处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2020年第16期45-48,共4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History
基金
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高中历史教学中‘历史解释’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GH-1968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