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为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在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纳入单独申请低保的范围;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要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