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庸告作家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一事,因为两位名人的碰撞,引发众多关注。也把“同人小说”这一特殊的文学品类拉进公众关注的视野。本文对金庸诉江南案进行了案例分析,并通过金庸诉江南案引发的思考引出问题,阐明了小说中虚拟人物形象单独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认定标准,表达了小说中虚拟人物形象的名称难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观点。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第24期272-273,286,共3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